港区一小德育管理章程

作者: 时间:2023-02-14 点击数:

第四章 德育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德育工作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成长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学校要将德育工作摆在首要位置。

第三十条 学校德育工作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机制。德育干部在校长领导下制定计划、组织落实、定期总结、协调各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德育办是主管德育工作的机构,要根据德育工作总体目标,坚持以“五爱”教育为主线,以思想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础,对学生进行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要制定具体目标,落实措施,定期评估,形成良好的校风。

全体教工都要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观念,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三十一条 每个教学班设置正、副班主任。班主任兼任中队辅导员,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学生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业、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要定期组织好学生品德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通知本人及家长,评语记入学生成绩册及学籍卡并存档。班主任工作每学期实行考核制度,对优秀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二条 少先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自我教育作用,开展好“雏鹰争章活动”“创新活动”“假日小队活动”,要加强队的基础管理和队干部的培训工作,发挥港小明星娃的示范作用,开展好红领巾值日岗、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三十三条 学校要积极构建各年级之间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沟通的德育网络,形成课堂教育、环境熏陶、社会实践、劳动锻炼、班队活动相融互补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新格局。

1.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设德育课、晨会课、班队课,不得减少或挪作他用。

2.各学科要根据学科内容与特点,充分挖掘教材的思想教育因素,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3.要建立学校和班级二级家长委员会,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活动、家访等形式进行家教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每学年的起点班在正式开学前举办一次家长学校活动,其它年级组织2~3次家长学校活动。

4.要积极争取居委会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支持,优化育人环境。要切实安排好学生节假日生活和寒暑假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活动、有反馈、有总结。

5.要持之以恒开展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读书节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以弘扬人文精神,激发爱国情感,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人文素养。

6.切实保证社会实践与考察的时间,每学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或其它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考察、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十四条 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应遵循强正减负原则和整体优化原则,就是在学校与社区互动的道德教育过程中,强化道德教育的正面影响,使学校与社区形成良性的互动,减少甚至消除其负面影响。整体进行有效的协调和沟通,建立协调、和谐的互动关系。

第三十五条 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选举组成家长委员会。学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第三十六条 我校校友会定名为港区一小启航校友会,一方面维系校友情感,“联系校友、服务校友、提升校友”;一方面凝聚校友力量,关心母校,支持母校,为母校创建做应有贡献。联系方式:****6180。

第三十七条 师生申诉的机构是学校管理机构。申诉的程序是:1.申请2.审查受理3.调查取证4.回避5.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6.处理决定。

第三十八条 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严格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建立每天升降国旗制度。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全校师生员工都必须参加。

第三十九条 要加强德育科研。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发挥教研组的作用。学校要聘请有关专家作德育专题讲座或报告,要制定德育研究课题,落实德育学科的公开课、研究课,鼓励教师互相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引导教师将感性经验上升到理性的高度加以认识,做到勤动笔、善提炼、会总结。

第四十条 根据学校实际,坚持搞好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远离毒品教育、文明上网教育等,促使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四十一条 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配齐必要的资料、设备和设施。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氛围,在校园适当的位置设置宣传栏,在教室内挂国旗、张贴宣传图片等。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港区一小模板版权所有